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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9-01-29 09:37:36 阅览数:5405
阳泉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
攻 坚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发[2017]28号)的精神,落实骆惠宁书记在阳泉调研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坚决打赢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为省委省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特制定改革攻坚行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牢把握改革窗口期,不失时机,不畏艰险,不留隐患,不欠新账,不背包袱,应改尽改,强化问题导向,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为中心,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转型,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蹄疾步稳、精准发力,横下一条心,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打赢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争当全省国企改革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取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为面向市场竞争的法人实体,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坚持灵活施策。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取与之相匹配的改革举措,进行专业化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灵活多样,一企一策,攻坚克难,不做夹生饭,不留后遗症。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企业的改革主动性和积极性,紧紧依靠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群众推进改革,以人为本,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解决好职工最现实、最敏感的切身问题,确保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
——坚持依法操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于法有据,依规办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严防违纪违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机制;从顶层设计到实际操作的全过程要请专业的律师、财务团队参加,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三)改革范围及目标
改革范围:市属74户企业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改革目标: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属74户企业的改革任务,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企业活力、竞争力明显增强,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落实我市城市战略定位、引领重点产业升级、实施转型发展的骨干。
二、改革任务
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结合我市市属企业改革“1+7”政策体系,分类进行改革,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将市属国有企业分为四类:
1、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等功能,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2、特殊功能类企业。主要承担市委、市政府在不同阶段赋予的专项任务和重大项目,实现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促进城市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目标。
3、竞争类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公平参与竞争,以资本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
4、留守机构。主要承担政策性破产企业、改制企业、停产停业企业职工社保缴纳、档案管理、厂区看管及遗留问题处置等职能。
(一)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特殊功能类企业完成以下改革任务:
1、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和完善问责机制。
2、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3、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
4、推行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企业信息公开要求、依法确定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开展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工作和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5、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联合重组成立公司等方式进行改革。
(二)竞争类企业,完成以下改革任务:
1、支持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形式和途径参与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以优质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采取“不动产出租动产买断”方式进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转换经营机制;对同质化和关联性强的产业、资产进行专业化重组,培育国有大企业大集团;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在做优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强做大;改制后仍为国有独资或控股的竞争类企业,还需完成本条第(一)款中1—4项的改革任务。
2、对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僵尸企业”,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行政支持,实现市场化出清。
(三)留守机构,完成以下改革任务:
通过重组合并,减少留守机构户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涉及“三供一业”移交和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企业,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三、进度安排
改革攻坚工作分四个阶段:
1、改革准备阶段(7月15日—8月10日)。(1)制定改革攻坚行动方案,做好顶层设计;(2)公开选聘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团队和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攻坚行动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3)召开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大会,对改革攻坚进行动员及安排部署;(4)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对改制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对改制企业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
牵头单位:第(1)项市经信委(国资委),第(2)项市经信委(国资委)、市财政局,第(3)项市经信委(国资委),第(4)项市经信委(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
2、改制方案制定、审批阶段(8月11日—10月31日)。(1)8月15日前组织、指导改制企业制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2)8月30日前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3)9月30日前完善改制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表决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和审议企业改制方案;(4)10月31日前按阳发[2017]28号文件第二十六条履行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程序。
破产企业在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后再行审计评估;区别不同的改革方式,选择10户典型企业进行先行先试,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制度成果。该10户企业在9月30日前完成改制方案并上报审批。
牵头单位:第(1)项市经信委(国资委)、市人社局,第(2)项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第(3)项市总工会,第(4)项市经信委(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国土局等
3、改制方案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操作实施经审批通过的改制企业分户方案,包括规范处置企业资产,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实施企业改制或破产清算等;办理改制后存续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僵尸企业”的依法破产程序。对改制过程中国有资本权益减少、退出的国有企业,办理相关国有权益核销手续。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中院等
4、完善提高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开展改革攻坚“回头看”活动,梳理改革攻坚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破解的办法,将改革攻坚期间遗留的问题解决到位,做好各项扫尾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中院、市总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领导组。统筹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资金保障组、职工安置组、清产核资组、法制保障组、舆论宣传组、信访维稳组和纪律检查组,专项负责改革攻坚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改革工作,建立简报制度,及时上传下达;各组组长要勇于负责,和成员单位一道按照时间进度与责任分工,高效高质完成好承担的工作;牵头单位要牵头抓总,配合单位要全力配合,切实把改革攻坚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各企业要主动扛起改革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效能;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在已经建立3000万元改革启动资金基础上,市财政要根据改革进程需要,及时补充资金。市经信委(国资委)要优先对土地资产容易变现的企业实施改革,要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
(四)建立容错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用。对思想不重视、拖延拖沓、拒不履责的部门和人员要从严问责。
(五)提供制度保障。在改革进程中,市委、市政府根据改革需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立足机制制度创新,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六)强化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认识改革、了解改革、拥护改革,努力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阳泉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关建勋(市委书记)
雷健坤(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吴纪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铁梅(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自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永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呼亚民(市政府副市长)
陈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赵 彦(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史玉宝(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玉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俊明(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
王拥国(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彭国勇(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任晓华(市财政局局长)
樊如珍(市人社局局长)
巨建军(市审计局局长)
王 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伟锁(市规划局局长)
张俊堂(市工商局局长)
冉志伟(市司法局局长)
梁 庆(市信访局局长)
刘 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瑞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衡茂(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程继喜(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鸿龙(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文生(阳泉日报社社长)
陈志斌(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领导组全面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改革攻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导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责任,加快改革进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即:资金保障组、职工安置组、清产核资组、法制保障组、舆论宣传组、信访维稳组和纪律检查组,专项负责改革攻坚工作。
1、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彭国勇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拥国、市人社局调研员李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瑞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叶文鑫、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陈志斌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国资委)。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督导改革攻坚的具体工作,召开会议听取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攻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资金保障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任晓华担任,副组长由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姬振良担任。主要职责:落实改革资金,指导企业进行费用测算,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
3、职工安置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樊如珍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杨海平、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张晓东担任。主要职责:指导企业研究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理顺职工劳动关系,认定职工身份,核实社保欠费。健全职代会并组织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确保职代会顺利通过职工安置方案,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4、清产核资组组长由市审计局局长巨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姬振良担任。主要职责:组织中介机构做好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做好企业产权、股权的界定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法治保障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玉琪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杜衡茂、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路毅担任。主要职责: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全过程参与企业改革,保证改革工作按规定程序公开透明,依法推进。
6、舆论宣传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史玉宝担任,副组长由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路毅担任。主要职责:加强和统筹各方宣传力量,利用好传统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国有企业改革正能量,形成全社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舆论氛围。
7、信访维稳组组长由市信访局局长梁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勇担任,副组长由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王开英担任。主要职责:做好国有企业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处理好信访案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8、纪律检查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赵彦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委(国资委)纪检检查组组长郝惠平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纪律监督和案件查处工作,对举报、发现或移交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有损企业和职工利益,影响改革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来源:阳泉市经信委(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