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阳泉市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我们  |  收藏本站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联系电话:0353-3031108

咨询 QQ:

邮箱地址:yqgzgs@yeah.net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山北路37号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公司规章

监事会职权行使管理办法

时间:2019-04-28 15:38:01  阅览数:5437

阳泉市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职权行使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阳泉市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权行使权力,防止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员工代表 2 人。监事会成员由阳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阳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国资委))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员工代表共同组成;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派(选)连任。

第二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市经信委(国资委)从监事会成员中任命;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市经信委(国资委)重新任命。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做工作报告;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公司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或者委派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会或监事对公司的监督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全公司资本,维护股东权益;

(二)监督公司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和会计规定;

(三)不参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 公司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九条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有权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当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第十一条 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 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服从监督。

第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发生矛盾,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报市经信委(国资委)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8日起执行。

关闭页面

+ 友情链接 +

电话:0353-3031108   邮箱:yqgzgs@yeah.net

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山北路37号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阳泉市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晋ICP备18008766号-1 技术支持:日旭网络

晋公网安备 140302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