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阳泉市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我们  |  收藏本站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联系电话:0353-3031108

咨询 QQ:

邮箱地址:yqgzgs@yeah.net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山北路37号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深化市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18-08-02 14:36:06  阅览数:5464

阳政办发〔2018〕4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市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阳泉市经信委网站 

 

阳政办发〔20184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市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关于深化市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9   

关于深化市属国有商贸流通

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发201728号〕,结合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盘活存量资产为重点,强化市场取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市场化深度调整,到“十三五”末,市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民营化经营。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扩大消费,为我市优化经济结构布局,转型升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方式方法

(一)市场化方式出清僵尸企业对长期亏损、长期停业、无业务活动、无营业收入、有名无实的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僵尸企业处置办法,实现市场化出清。

(二)深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引进各类市场投资主体采取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或增加企业经营层和员工所持股份等方式,将国有股绝对控股企业改革为相对控股、参股、直至国有股全部退出。

(三)推行出租资产转换经营机制。对暂不具备彻底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可采取不动资产出租可动资产买断方式进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转换经营机制。先由原企业经营层和职工共同出资组建完全民营性质有限公司,原企业可动资产按评估价值有偿出让给民营公司、原企业不动资产按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给民营公司进行经营,按期收取租金。职工由民营公司负责安置。条件成熟后将所出租资产出让给民营公司,改革为纯民营所有和经营的企业。

三、相关政策

(一)资产处置

1.土地。改革后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原企业划拨用地原则上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所得市级留成部分补充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专项基金。暂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原企业经营层和职工整体受让或控股的,如改革后不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改革时可暂不办理出让,由改革后新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期间按有关规定租赁使用,办理出让时划拨权益相关收益由国有股东享有。

2.经营性资产。企业的经营性资产,采取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改革的,原则上要按有关规定进场交易,阳光操作。由原企业经营层和职工整体受让、控股改革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原企业租用、占用政府有关部门房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市政府批准,可纳入改革范围。

3.债权债务。改革后新公司承接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确保改革企业的债权不流失,债务不悬空。

4.非经营性资产。原企业职工住房等非经营性资产不纳入改制资产,按照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要求,从原企业剥离并向属地政府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原企业工会资产,按有关规定移交于上级工会或改革后新公司工会组织。

5.无形资产。原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商誉等具备评估条件的无形资产,改革时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允许改革后新公司使用原企业字号。

6.相关费用。原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工伤人员相关费用和在职职工死亡遗属抚恤费等,可从原企业净资产中提留10年的费用,并由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使用和处置。

(二)职工安置

1.职工债权债务。改革后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职工在原企业的债权,经中介机构审计认定并逐项公示无异后,原则上予以一次性结清退还;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在职工安置方案中专门明确,可由改革后新公司承接;原企业经营层和职工参与改革的,可将职工债权转为职工在改革后新公司的股权。职工在原企业的债务原则上与债权结清退还同步追缴收回,职工债务不进行一次性结清退还的,由改革后新公司承接,负责追缴收回。

2.欠缴社保费用。改革后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原企业欠缴的职工社保费用原则上一次性补足缴齐;如一次性补足有困难的,经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同意并与职工协商一致,在职工安置方案中专门明确,并制定分年度补缴方案,由改革后新公司承接逐年补缴,但确保不欠新账,不影响职工的正常调动和到龄退休。

3.接续劳动关系。除市场化出清僵尸企业方式外,改革后新公司承继原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前后合并计算。新公司依法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各项社保关系变更至新公司并按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费。

4.享受优惠政策。改革后,原企业职工已享受的我市优惠政策,在该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前提下,可继续享受。

(三)定价机制

1.转让价格。确定转让价格,以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对资大于债的企业,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底价;资债持平或资小于债的企业,可按零资产为底价。确定转让价格还应同时综合参考职工安置情况、当期市价水平及未来预测等因素。

2.付款优惠。全部由原企业经营层和职工出资整体受让国有净资产,且一次性付清款额的,可按应付款额给予20%以下优惠;外部投资者一次性付清款额的,可按应付款额给予10%以下优惠。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应付款额的60%,所剩款额须在一年内付清。

四、操作规则

1.企业制作改革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革目的、改革后企业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潜在投资者情况、相关协议或意向、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安置、中介机构选聘、费用测算、实施办法等。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保障职工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进行资产审计评估。对拟改革企业要依规选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并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

3.依规履行审批程序。企业改革方案须报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查核准。审批程序以《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发〔201728号)第二十六条为准。审批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方案时,要加强对社会资本质量、合作方诚信与操守、债权债务关系、职工安置方案、资金费用情况等内容的审核。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无记名表决通过。

4.规范完成产权交易。改革时所涉国有净资产、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原则上要严格依规进场交易,完成产权交割。进场交易公开征集受让方,如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必须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时,采取挂牌价成交方式确定受让方。

5.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产权交割后,要妥善办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做好改革总结,资料归档等善后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改革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改革企业要组成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和细化职责,把企业改革同一把手的考核结合起来,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对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给予相应处理。

(二)形成合力氛围。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涉及面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协同支持加强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对改革过程中的申报审批、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等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商贸流通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三)大力传播正能量。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给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以正确导向,旗帜鲜明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下大力解决好职工最直接、最现实、要求最迫切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确保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支持改革有序推进。

(四)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不越矩,自觉接受企业职工、巡视调研、社会公众、媒体舆论的监督,落实规则、过程、结果三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砥砺奋进,不懈努力,将改革不断推向纵深。

 

关闭页面

+ 友情链接 +

电话:0353-3031108   邮箱:yqgzgs@yeah.net

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山北路37号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阳泉市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晋ICP备18008766号-1 技术支持:日旭网络

晋公网安备 14030202000299号